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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法院发布2021年度知识产权司法维护十大典型事例

时间: 2024-02-15 20:42:31 |   作者: 油液类灌装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常法宣 记者 刘国庆)4月26日是国际知识产权日,4月25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案子审理状况及十大典型事例。

  2021年常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子1820件,其间刑事56件,行政15件,民事1749件;审结1530件,其间刑事48件,行政8件,民事1474件。审结案子中,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8.34%,民事案子调撤率为59.67%。

  常州市中院发布的2021年度知识产权司法维护十大典型事例中,包含刑事事例1件,行政事例1件,民事事例8件。民事事例中有六件触及商标或不正当竞争,一件为商业秘要侵权胶葛,还有一件为歹意提起商标诉讼后的危害职责胶葛。

  其间一同典型事例为某油品公司、周某、曾某、刘某等冒充注册商标罪案。2017年以来,被告人周某伙同宗族成员周二某、曾某等人,先后纠合张某、贾某等人,未经某品牌光滑油公司授权答应,选用在帅某和刘某二人处购买标有该商标的空油桶、防伪标识,再到由周某、朱某实践担任的坐落礼嘉镇的某油品公司灌装散油的方法,制作冒充、商标的工业光滑油,后再经过乙公司的实体店和多个网店店肆进行出售获取不合法利益。

  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间,周某、周二某、曾某、张某、贾某等人,选用上述方法制作冒充、商标的工业光滑油的出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247万余元,帅某和被告人刘某为其供给包装材料和防伪标识,上述期间出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06.68万元;被告单位某油品公司为其供给原料油,上述期间出售金额合计人民币629万余元。被告人周某作为被告单位某油品公司的股东,全面担任某油品公司的出售经营活动,被告人朱某为某油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政,周某、朱某均归于被告单位某油品公司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

  武进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等人犯冒充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处罚金计数百万元;某油品有限公司犯冒充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五十四万元。

  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事例中,泽格微控制器有限公司与刘某、某网络站点渠道公司损害商标权胶葛案是常州市中院初次适用惩罚性补偿的案子,法院经过该案清晰了惩罚性补偿司法解释中“权力人受损巨大”的详细确认规范。

  泽格微公司是一家闻名的德国控制器生产商,自2011年开端享有“J-LINK”系列商标权及配套软件著作权。刘某开设网店“佰特电子”,出售侵略泽格微公司上述商标权的仿真器,还向购买者供给与仿真器配套的盗版软件,其价格仅为40-70余元,与正品价格498欧元相差巨大。经向某网络站点渠道公司调取后台数据,显现刘某在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产品侵权链接下架之前,共有556条侵权商品出售数据,出售额共为12万余元。刘某的侵略权力的行为使得泽格微公司销量受损。泽格微公司恳求法院依照其本身实践赢利丢失或软件职业平均赢利乘以被告的实践销量计算其丢失,并适用惩罚性补偿,补偿其丢失297万元及维权费用20055元。

  法院审理后以为,刘某侵权保持的时间长、出售规划广、出售规划较大,给权力人形成的丢失较大,侵权情节较为严峻。但刘某为出售者而非生产者,据此法院依照补偿基数的一倍确认惩罚性补偿数额。法院一审判决,刘某中止侵权,并补偿泽格微公司经济丢失611776元及合理费用17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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